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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0 17:36    点击次数:74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条款。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80 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 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 券代码“12317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2 月 2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2 月 14 日)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精锻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09 元/股。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5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 59,062,940.75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 年 6 月 9 日)起由人民币 13.0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含税),共派发现金 72,266,552.4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 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 年 5 月 24 日)起由人民币 12.97 元/股调整 为人民币 12.8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 28,906,631.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权 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                  “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 年 9 月 30 日)起由人民币 12.8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2.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锻转债”转股价格为12.76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 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2.76 元/股的 85%(即 10.85 元/股)的情形,触发“精锻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 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表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股东大会 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12.76 元/股),则“精 锻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精 锻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 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精锻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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